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10.“也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他们的生命陷于幽暗。从前文(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之人所形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在地狱的状态,故在圣言中,经上也用这些词来描述虚假。由此可见,“撒但宝座”表纯粹的幽暗。不过,“幽暗”在此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的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处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处于光,也就陷于幽暗之中。真理处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还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多处论述了那些住在“黑暗”、“死荫”和“幽暗”当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外邦人,有良善的行为,但没有任何真理,因为他们不认识主,也没有圣言。基督教界内那些只重行为,不顾教义真理的人,情况与之极为相似,故也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虽然知道主,却不靠近祂;虽然拥有圣言,却不寻找当中的真理。 “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人都照着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因此很明显,“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其良善的生命陷于幽暗之中。
撒但灵通过那些只重行为的人也具有权能,若无他们,便无济于事。因为在灵界,撒但灵将其拉拢过来,只要他们当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你当向我行善。一听这话,他们就靠近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人唯有借着真理,才能分辨彼此。这也是“你住在哪里撒但宝座之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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