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01.“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这种争战会持续下去,直到日期满了,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这种争战就会持续下去。“苦难”在此表侵扰(33, 95节),因而表试探。“十日”表这种状态持续到完满。故可知,“你务要至死忠心”表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直到虚假通过它们被移走,仿佛被清除了。“十日”之所以表示状态持续到完满,是因为“日”表状态,“十”表完满。在圣言中,时间皆表状态(947节),数字则表状态的品质(10节)。
“十”既表完满,自然也表大量、众多,以及每一个和全部,如以下经文所证实的:
这些看见我的荣耀,仍然试探我十次的人。(民数记14:22)
你们这十次羞辱我。(约伯记19:3)
王发现但以理的智慧胜过占卜家十倍。(但以理书1:20)
那时,必有十个女人在一个炉子烤饼。(利未记26:26)
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列族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撒迦利亚书8:23)
因为“十”表众多,也表全部,所以耶和华写在十诫石版上的话故被称为“十条诫(或十句话)”(申命记4:13; 10:4);“十条诫(或十句话)”表一切真理,因为十条诫包含它们。也正因为“十”表全部和一切事物,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同样,主以比喻论到一位贵胄说,他交给仆人“十锭”银子去做生意(路加福音19:12-27)。在以下经文中,“十”也表众多: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有十角。(但以理书7:7)
从海中上来的那兽有十角,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
龙也有十角。(启示录12:3)
那女人所骑朱红色的兽有十角。(启示录17:3, 7, 12)
“十角”表极大的权能。从数字“十”指完满、众多和全部的含义可以看出经上为何有这样的规定:
地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要献给耶和华,耶和华又将之赐给亚伦和利未人。(民数记18:24, 28; 申命记14:22)
以及为何:
亚伯兰将所得的十分之一交给麦基洗德。(创世记14:18, 20)
因为这表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都来自耶和华,理当分别为圣(参看玛拉基书3:10)。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你们必受苦难十日”表这种争战会持续下去,直到日期满了,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愿意留在虚假中,这种争战就会持续下去。因为只要人不愿意,虚假就永远不会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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