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1.关于火星居民的神性敬拜。天使灵说,火星居民承认并敬拜我们的主,称祂为独一神,天堂和宇宙的统治者;一切良善皆来自祂,祂引导他们;他们也经常在自己的星球上看见祂。这时,我被恩准对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基督徒根据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知道主是天地的统治者: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但与火星居民不同的是,基督徒不相信这一点。
天使灵还说,火星居民认为,除了污秽和地狱之物外,他们里面什么也没有;一切良善都是主的。事实上,他们还进一步说,他们凭自己就是魔鬼,主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不断拦阻他们。
有一次,当提到主的名时,我发现这些灵人的谦卑如此真诚、内在而深刻,以致我无法描述它。他们的谦卑就包含在这样的想法中:他们凭自己身陷地狱;因此,他们完全不配仰望主,因为主是圣洁本身。这种想法如此深深地植入他们的信仰,以致他们几乎发疯了;这想法还不断使他们屈膝下跪,直到主把他们扶起来,这时,可以说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一从他们的谦卑中走出来,他们就充满良善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由衷喜乐。当如此谦卑自己时,他们并不面向主,因为他们不敢这样做,而是转向别处。我周围的灵人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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