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55.我从木星灵那里进一步得知关于木星居民的各种事,如他们的行走方式,他们的食物和住所。关于他们的行走方式,他们不像这个和许多其它星球的居民那样直立行走,也不像动物那样四足爬行;他们行走时,会用手来协助自己,每隔一步就半抬脚;每三步就把脸转到两侧和后面,同时快速地使身体微微弯曲。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让别人看不到脸,是不礼貌的。
当以这种方式行走时,他们始终抬起脸,和我们一样,以便他们既能看到天空,也能看到大地。他们不会将脸朝下,以至于只盯着大地,并称之为诅咒。他们当中最卑鄙的人会这样做,不过,他们若继续下去,不抬起脸来,就会从他们的社群被逐出。
然而,他们坐下时,看上去像我们地球的人,上半身直起来;不过,他们通常盘腿而坐。不仅走路的时候,而且坐着的时候,他们都特别小心,以免人看不见他们的脸,而是在后面看到他们。事实上,他们很愿意让人看见他们的脸,因为他们的心灵能由此显现。他们从不表现出不符合他们内心想法的面部表情,还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在场的人能由此清楚看出他们对自己抱有什么意图,尤其他们的表面友谊是真诚的还是被迫的,因为他们从不隐藏这一切。来自木星的灵人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天使也予以确认。因此,他们的灵人看上去也不是直立行走,更像是游泳者,在手的协助下前行,并时不时地环顾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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