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42.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其他灵人,他们出现在与我交谈的灵人之下的一个地方。不过,他们都是偶像崇拜者,因为他们拜类似于人、但不漂亮的石像。要知道,所有人一进入来世,起初都像在世时那样举行敬拜;但逐渐从中被引退。原因在于,一切敬拜被植入人的内在生命,只能逐渐被移走并根除。一看到这个石像,我得以告诉他们说,他们不该拜死物,而要拜活物。对此,他们回答说,他们知道神活着,石头不会活着;但当看到类似于一个人的石头时,他们才能想到一位活着的神;否则,他们的思维观念无法被固定并指向一位不可见的神。于是,我可以告诉他们说,当思维观念被固定并指向主,也就是在思维上具有人形的可见之神时,它们就能被固定并指向一位不可见的神。当人与主联结时,他能以此方式在思维和情感,因而在信和爱上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别无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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