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83.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下来并披上人身,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只要想想耶和华亲自所说祂自己就是救主和救世主的经文,这种观点就会落空并消散,如以下经文: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21, 22)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 43:11)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我们的救赎主,祂的名字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 48:17; 43:14; 49:7)
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就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我以永远的慈爱怜恤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耶和华信实的神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祂有慈爱,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8)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眼目,并且心智通过眼目被打开之人,都能从上述及许多其它经文看出,神是一,祂为了实现救赎而降下来并变成人。只要留意一下所引用的有关神的这些神性说法本身,谁不能如同在晨光中那样看清这一点?然而,那些处于夜的阴影之人由于确信另有一位神自永恒而生,祂降下来施行救赎而关闭了看清这些神性说法的眼目,并在此状态下研究如何将其运用于自己的虚假并滥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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