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69

69.人越照着神性秩

69.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原因在于,一切善之爱和一切真之智,换句话说,一切爱之善和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主。这是基督教界一切教会所公认的。由此可知,若非靠着神,人不可能内在拥有任何智之真,因为神拥有全知,即无限的智慧。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被划分为三个层级。因此,它既能被提升至较高,甚至更高层级,也会降至较低,甚至更低层级。它升至高层的程度,就是进入智慧的程度,因为它进入同等程度的天堂之光中,唯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而且,心智越如此被提升,就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但是,它越降至低层,就越进入地狱的幻光中,并且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这就是为何人会双脚站立,仰面朝天,并能将脸提升到顶点;而动物以平行于地面的姿势站立,并将整个脸面朝向地面,以致它很难仰面朝天。
人若将其心智提升向神,承认一切智之真皆来自祂,同时照秩序生活,就类似于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密集的城市,并看见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但是,人若确信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他里面的属世之光,即来自他自己,就类似于人依然呆在那高塔下面的洞穴中,通过狭小的洞口观看同一座城市,只能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并研究墙砖是如何砌成的。再者,人若从神汲取智慧,就好比高空飞翔的鸟儿窥探下面花园、树林和周围村庄的一切事物,然后朝那些对它有用的事物飞去。但这人若从自己获取诸如属于智慧之类的事物,不相信它们来自神,则好比紧贴地面飞行的大黄蜂,看见一个粪堆就飞到上面,以那里的恶臭为乐。
只要尚在人世,每个人都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路上,并由此处在平衡中。因此,他拥有自由意志,既能仰望神,也能向下注视地狱。若仰望神,他会承认一切智慧皆来自神,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天堂天使同在。但若向下看(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做的那样),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地狱魔鬼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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