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242.天使自己声称,他们的一切智慧都是从圣言获得的,因为他们所享有的光取决于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程度。天上的光就是圣智,圣智在他们眼里显为光。在保存圣言复本的圣所中,这光如同火焰一般,光辉明亮,其强度超过圣所外任何天堂之光。属天天使的智慧超出属灵天使智慧的程度,和属灵天使超出世人智慧的程度差不多。这是因为属天天使拥有来自主的爱之善,而属灵天使拥有来自主的智之真。爱之善所在之处就是智慧所居之处;而真理所在之处,除了与那里的爱之善等量的智慧外,却不是智慧所居之处。这就是为何圣言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写作方式不同于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因为属天国度的圣言表达的是爱之善,标志是爱的情感;而属灵国度的圣言表达的是智之真,标志是对真理的内在觉察。由此可以推论出我们世人所拥有的圣言隐藏着何种智慧。因为无法形容的一切天使智慧就藏在其中,人若藉由圣言被主变成天使,死后就会进入那智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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