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通过将纯属世的属性归给神而使整个神学从属灵层降到了最低的属世层。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与救赎构成一体的神观和救赎观。因为这种观念就象头,而身体的各个部位皆从头发出;因此,若该观念是属灵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灵;若该观念是属世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世;结果,由于对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已变得全然属世,即变得感官和肉体化,所以,头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所有东西,和持守教义神学的教会成员也变得全然属世。从这种神学所孵化出来的,无非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从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和空中的幻觉。因此可以说,由于关于救赎,因而关于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向天堂的路,也就是通向主神救主的路,已被贼和强盗所围困(约翰福音10:1,8,9) ;神殿的大门被推倒,致使龙、猫头鹰,并沙漠与海岛的野兽涌了进来,在那里发出可怕的嘈音。
众所周知,对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就贯穿于当今的信仰中。这信规定,人要乞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的缘故而赦免我们的罪,乞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乞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就是在依次向三个神祷告吗?其中对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阶层或等级制度,或曾存在于古罗马的三执政有何区别?不就是将三执政改称为三位格执政了吗?对魔鬼来说,还有比“分而治之”更容易的事吗?就象俗话说的,分散人心,煽动反判,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如自阿里乌斯时代直到如今一直所做的那样。这等于把拥有天上和地下一切权柄的主神救主(马太福音28:18)赶下宝座,然后让魔鬼自己的奴仆登基,并向他下拜;或因为将敬拜从他那里拿走,所以也将它从主自己那里拿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