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15.(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我完全可以肯定,这三个事件构成救赎,因为主如今正实施救赎。救赎过程始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并且自那时起一直持续到现在。原因在于,现今主的第二次到来正在进行,一个新教会即将建立;而在此之前若不先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得以见证所发生的这一切,故能描述地狱如何被征服,新天堂如何被建立和安排;但要描述这一切需要一整卷书。不过,我曾于1758年在伦敦发表过一本小册子,揭示了最后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
救赎就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建立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这三个事件,无人能得救。另外,它们遵循以下次序:在新的天使天堂得以形成之前,地狱必须先被征服;而在新教会在地上得以建立之前,这个新的天使天堂必须先得以形成;因为世人与天堂天使并地狱灵人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们与天使或灵人合而为一。该主题在本书最后一章,也就是论述时代的末了,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那一章会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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