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273.⑴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属世心智是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我们在此无法描述在人里面存在于其物质形式中的属世心智的性质,也就是说,存在于自己形式中的属世心智的性质;这种形式是由两个世界的物质在大脑里面交织而成的,心智在大脑里面就居于其最初成分中。下文将给出关于这个形式的一个总体概念,那里将论述心智与身体的对应关系。在此只是说一说其形式的状态及其变化,这些状态及其变化产生感知、思维、意图、目的,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其它效果。因为就这些状态和变化而言,陷入邪恶及其虚假的属世心智是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这样一种形式会以一个物质形式为一个主体;因为没有一个物质形式作为主体,状态的变化是不可能的,就像视觉没有眼睛是不可能的,或听觉没有耳朵是不可能的一样。
关于类似地狱的属世心智的形式或形像,该形式或形像是这样:主导爱及其欲望,也就是属世心智的普遍状态,如同地狱里的魔鬼;由这主导爱所产生的虚假思维则如同魔鬼的同伙。在圣言中,魔鬼及其同伙没有别的意思。此外,这种情况都是一样的,因为在地狱,出于爱自己而对统治的爱是主导爱。在那里,这种爱被称为魔鬼;对由这爱所产生的虚假的情感和思维则被称为他的同伙。地狱的每个社群都是这样,其区别类似于同一个属之下的各个种类之间的区别。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属世心智都在同样的形式中;因此,具有这种品性的属世人死后就进入与自己相似的地狱社群,然后他在每一件事上都与该社群一致行动;因为他进入了自己的形式,也就是进入了自己的心智状态。
还有一种爱,被称为撒旦,从属于前面被称为魔鬼的爱;这是一种对利用各种邪恶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诡计多端和阴险狡诈是它的同伙。在这个地狱里的人统称为撒旦,而在前一个地狱里的人统称为魔鬼;他们当中那些在那里不暗中行动的人也不否认自己的名号。正因如此,整个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旦。
地狱照着这两种爱大体分为两种,因为众天堂照它们的两种爱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魔鬼地狱因对立而对应于属天国度,撒旦地狱因对立而对应于属灵国度。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如所描述的这种属世心智之所以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是因为每种属灵形式无论在最大之物上还是在最小之物上,都像它自己。正因如此,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正如《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所说的那样。由此可推知,每一个为魔鬼或撒旦的世人或灵人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