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Life5.在英国,人们在靠近圣餐礼之前所念的劝诫词如下:被视为配坐在圣桌前,或配领圣餐的方法和途径是:首先按神诫命的法则检查你的生活和言谈;无论你在哪里发觉自己要么通过意愿和话语,要么通过行为而有所冒犯,就在哪里为自己的罪哀叹,完全出于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若发觉自己的冒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就要与他们和解,尽最大能力预备为你向别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作出恢复和赔偿,同样准备饶恕冒犯你的其他人,正如你的冒犯在神手里得到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有谁若是亵渎神的人,是祂圣言的阻碍者或毁谤者,是通奸者,或心怀恶意或嫉妒,或有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要悔改自己的罪,否则就不要来到这圣桌前;免得参加圣餐礼后,魔鬼进入你,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都带来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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