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3

Life43.人有两

Life43.人有两种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有别,但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可以成为一体;当它们成为一体时,就被称为心智。人的心智由这两种官能构成,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们里面。正如符合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人里面的良善属于他的意愿,人里面的真理属于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这两种官能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属于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属于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处,故爱和信也不在别处,因为爱与良善有关,良善与爱有关,信与真理有关,真理与信有关。

知道意愿与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意愿与理解力之间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那样的婚姻。前一章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我们补充以下内容:正如良善是一个事物的真正存在,真理则是该事物随之而来的显现,人里面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理解力则是他生命随之而来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成形,并以某种方式使自己变得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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