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2

222.(6)变像时

222.(6)变像时的主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关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像,我们读到:
祂的脸明亮如日头,祂的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以利亚显现,同祂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门徒,只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马太福音17:1-5)
我被告知:那时,主代表圣言。其明亮如日头的脸代表其圣爱之圣善;其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其圣智之圣真。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摩西代表通过他所写的圣言,以及总体上历史部分的圣言;以利亚代表圣言的整个预言部分。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代表字义上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会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从天上来的一切声明和回应只通过诸如圣言字义那样的最外在形式给出,因为它们从主获得其完全。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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