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6)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论到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的主,我们读到:
祂的脸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以利亚显现,同祂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门徒,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我被告知,那时,主代表圣言。祂的“明亮如日头的脸”代表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历史和预言的圣言,摩西代表通过他所写的圣言和总体上的历史圣言,以利亚代表整个预言圣言;“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此,就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来自天堂的一切宣告或答复只通过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最外层或终端作出;主在完全中作出它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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