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6)变像时的主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关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像,我们读到:
祂的脸明亮如日头,祂的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以利亚显现,同祂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门徒,只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马太福音17:1-5)
我被告知:那时,主代表圣言。其明亮如日头的脸代表其圣爱之圣善;其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其圣智之圣真。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摩西代表通过他所写的圣言,以及总体上历史部分的圣言;以利亚代表圣言的整个预言部分。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代表字义上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会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从天上来的一切声明和回应只通过诸如圣言字义那样的最外在形式给出,因为它们从主获得其完全。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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