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1

221.(5)同样由

221.(5)同样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部分来表示。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也代表天堂和教会。不过,圣殿代表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而会幕则表示属天天使所在的天堂。属灵天使是指那些通过圣言拥有智慧的人,而属天天使是指那些通过圣言拥有爱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我们说,耶路撒冷的圣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所说的殿是指他的身体。(约翰福音2:19,21)
表示主,也就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部分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内在,因而也表示圣言的内在,故圣殿的外在部分代表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因而表示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部分,我们读到:
建殿是用(未修整)的整块石头,内有香柏木;周围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记上6:7,29,30)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字义中的神圣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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