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4)诸如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最外层的真理与良善由会幕的帘子、幔子和柱子来代表。摩西在旷野所建的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指示了它的样式。结果,那会幕里面的所有东西,即烛台、金香炉、放陈设饼的桌子等,都代表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存放约柜的至圣所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层。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约柜上的基路伯表示保护圣言的圣物免遭亵渎的守卫者。由于外在的本质源于内在,外在的本质和内在的本质则源于至内在,就是此处的律法,故属于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圣物。由此可知,会幕的最外在部分,即它的帘子、幔子和柱子,作为遮盖物、容器和支撑,就表示圣言最外在的事物,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与良善。正因这就是它们的含义,故所有帘子和幔子都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31,36)。我在《天堂的奥秘》一书解读出埃及记那一章的地方,解释了会幕及其一切事物分别代表和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那里说明,帘子和幔子代表天堂与教会的外在,因而也代表圣言的外在;细麻表示从属灵源头而来的真理;“蓝色”表示从属天源头而来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的良善;“朱红色”表示属灵的良善;“基路伯”表示对圣言内在的保护。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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