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4)诸如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最外层的真理与良善由会幕的帘子、幔子和柱子来代表。摩西在旷野所建的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指示了它的样式。结果,那会幕里面的所有东西,即烛台、金香炉、放陈设饼的桌子等,都代表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存放约柜的至圣所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层。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约柜上的基路伯表示保护圣言的圣物免遭亵渎的守卫者。由于外在的本质源于内在,外在的本质和内在的本质则源于至内在,就是此处的律法,故属于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圣物。由此可知,会幕的最外在部分,即它的帘子、幔子和柱子,作为遮盖物、容器和支撑,就表示圣言最外在的事物,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与良善。正因这就是它们的含义,故所有帘子和幔子都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31,36)。我在《天堂的奥秘》一书解读出埃及记那一章的地方,解释了会幕及其一切事物分别代表和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那里说明,帘子和幔子代表天堂与教会的外在,因而也代表圣言的外在;细麻表示从属灵源头而来的真理;“蓝色”表示从属天源头而来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的良善;“朱红色”表示属灵的良善;“基路伯”表示对圣言内在的保护。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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