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

22.属世人凭自己的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根本不可能认识到,神是它本身,是独一无二,是最初的源头,被称为存在和彰显本身,是一切存在或生成之物的源头。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自然之物,这与其理性的本质一致,因为自婴儿至童年时,就没有别的东西曾进入他的理性。然而,人受造是为了既成为属世的,也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还会继续活着,然后活在那些在世时属灵的人当中。为此,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天堂和地狱的存在,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和信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而且,在圣言中,神揭示了祂是自有或存在,是它本身,独一无二的源头,这源头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或是初,是万有的源头。
凭着这启示,属世人是能提升自己越过自然,因而越过他自己,然后看到诸如属神之物。然而,他只能好像隔着一定距离看到,尽管神就在每个人身边。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神就在他里面。因此缘故,祂离那些爱的人非常近,爱他的人就是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祂的人,这些人仿佛能看到祂。何为信,不就是人的灵能看到事实的确如此吗?何为照着祂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中承认祂是救赎和永生的源头吗?然而,那些其信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纯粹是知识,因而生活属世之人,虽然确实看到神,但距离非常遥远,只有在他们谈论神时才会看到。这两组人之间的区别就象那些站在晴天白日下看到并触摸旁边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是人,是树还是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就象那些生活在高山上的城市中,并四处活动,与其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那山顶上俯视,却分辨不出他们所看到的是人,动物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确切地说,就象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并在那里看到他们的同胞之人和那些站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向前一个星球,声称他们看到那里有人,而事实上,他们只能大体辩认出象月球明亮区域的陆地轮廓和如暗斑一样的海洋之人之间的区别。这就是那些有信,同时过着仁爱生活之人在心里所看到的神,以及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物和那些只有关于信和仁的知识之人之间的区别,因而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却象披在肩上的麻袋那样四处携带宗教信仰的人则看不到神,只是象鹦鹉那样重复“神”这个词。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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