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9

219.(3)类似事

219.(3)类似事物由经上提及的推罗王所在伊甸园里的各样宝石来表示。我们在以西结书中读到:
推罗王你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有各样宝石作你的服饰,就是红宝石、黄玉、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以西结书28:12,13)
在圣言中,“推罗”表在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王”表教会的真理;“伊甸园”表出自圣言的智慧和聪明;“宝石”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类。正因这些就是这些宝石的含义,故它们被称为他的“服饰”。字义对圣言内层来说就是一种服饰(参看213节)。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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