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8.(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分代表在神性良善和拯救的作为方面的主。祭司职分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这是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此,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块宝石,连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在整个综合体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石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后面,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给它镶上镶石头,四行石头,第一行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决断胸牌上的乌陵和土明;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834-9835, 9856-9878, 9905-9909节)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得到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上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块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这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胸牌代表普遍意义上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光辉;因为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是指发光的火,土明是指光辉,在希伯来语中是指完整。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由此可见,这些宝石也表示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答复不是通过其它方式从天上给出的,因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发出就在这最外在的意义中。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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