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6.圣言的核心层由于其属天之义,就像燃起的柔和火焰;而中间层由于其属灵之义,就像照耀的光。所以,圣言的最外层因其属世之义,就像既接受火又接受光的透明物体;并因这火而红得发紫,因这光而白如雪。因此,它好比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之火而好比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好比钻石。就字义而言,圣言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它的字义就是以下事物所表示的:
(1)形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各样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提及的推罗王所在伊甸园里的各样宝石。
(4)会幕的帘子、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部分。
(6)变像时的主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
(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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