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5

215.圣言字义里的

215.圣言字义里的真理有一部分并非裸露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它们就像取自尘世表象的比喻和类比,以迁就并适合简单人,甚至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水平。不过,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故而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居所,是容纳它的器皿,如同盛美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像我们穿的衣服,无论是婴儿的襁褓,还是少女的漂亮裙子。它们还像存储在属世人记忆里的知识,这知识包含他对属灵真理的领悟和情感。被包裹、容纳、覆盖和领悟的裸露真理本身存在于圣言的属灵之义中;而裸露的良善则存在于圣言的属天之义中。不过,这一点必须通过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说这话时用了比喻和类比,它们同时也是对应。当祂说“杯盘”时,“杯”不仅表示、还代表圣言的真理,因为“杯”表示葡萄酒,而“葡萄酒”代表真理。但“盘”表示食物,而“食物”代表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用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则表示我们的言行所在的外层也要洁净,因为外层的本质源于内层。
耶稣又说: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此处主也是以比喻和类比来说话的,它们是对应,并且包含属灵之物。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认为富有,是因为它拥有含有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紫色袍表示它的良善,细麻衣表示它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中从圣言听到许多事为乐趣。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他“躺在富人的大门口”表示这些外邦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拒绝。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不知道真理而被许多谬念困扰。
拉撒路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5,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以上两处经文明显看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包裹裸露良善与真理的衣服,这二者就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中。
就字义而言,圣言就具有这样的性质。由此可知,那些拥有神圣真理,相信圣言的核心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因其属灵和属天之义而具有这种性质之人,在阅读圣言、从主接受启示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圣真理。因为属灵之义所在的天堂之光会流入到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中,照亮世人的智性(intellectual它被认为是人类心智中所具备的一种能分辨对与错的直觉能力,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在人类心智中运作的知觉能力,位阶高于感官),也就是其所谓的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圣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明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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