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5

215.圣言字义里的

215.圣言字义里的真理有一部分并非裸露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它们就像取自尘世表象的比喻和类比,以迁就并适合简单人,甚至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水平。不过,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故而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居所,是容纳它的器皿,如同盛美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像我们穿的衣服,无论是婴儿的襁褓,还是少女的漂亮裙子。它们还像存储在属世人记忆里的知识,这知识包含他对属灵真理的领悟和情感。被包裹、容纳、覆盖和领悟的裸露真理本身存在于圣言的属灵之义中;而裸露的良善则存在于圣言的属天之义中。不过,这一点必须通过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说这话时用了比喻和类比,它们同时也是对应。当祂说“杯盘”时,“杯”不仅表示、还代表圣言的真理,因为“杯”表示葡萄酒,而“葡萄酒”代表真理。但“盘”表示食物,而“食物”代表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用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则表示我们的言行所在的外层也要洁净,因为外层的本质源于内层。
耶稣又说: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此处主也是以比喻和类比来说话的,它们是对应,并且包含属灵之物。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认为富有,是因为它拥有含有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紫色袍表示它的良善,细麻衣表示它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中从圣言听到许多事为乐趣。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他“躺在富人的大门口”表示这些外邦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拒绝。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不知道真理而被许多谬念困扰。
拉撒路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5,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以上两处经文明显看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包裹裸露良善与真理的衣服,这二者就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中。
就字义而言,圣言就具有这样的性质。由此可知,那些拥有神圣真理,相信圣言的核心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因其属灵和属天之义而具有这种性质之人,在阅读圣言、从主接受启示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圣真理。因为属灵之义所在的天堂之光会流入到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中,照亮世人的智性(intellectual它被认为是人类心智中所具备的一种能分辨对与错的直觉能力,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在人类心智中运作的知觉能力,位阶高于感官),也就是其所谓的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圣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明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诠释启示录 #1061

1061.启17:9

1061.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这从“这就是心思”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心思”是指对这些事物的理解;“有智慧”是指一个能看出这个异象,尤其“朱红色的兽”和“它的七头十角”代表、因而表示什么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有智慧”是指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所代表的事物的解释,因而对“七头”所指的“七座山”和“七位王”是什么意思的解释。因为这位天使所给出的解释,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和接下来的话,不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在隐藏着属灵意义的一种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这层意义必须展开;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等等表示什么时,这层意义就展开了。因此,这就是“有智慧”的意思。如前所述:

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启示录13:18)

这位天使没有从属灵意义来解释属世意义上的这个异象,因为他的解释构成字面上的圣言;字面上的圣言必须是属世的,而属灵意义必须被储存在它的每个细节中;否则,圣言不会作为一个基础而为天堂服务,也不会作为教会与天堂结合的手段而为教会服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使解释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但以理书和其余的先知书中的异象时,他们以一种纯属世的意义,根本不是以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来解释它们。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和其它事物时,此处就给出了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即:“山”表示圣言的良善,“七座山”表示被亵渎的这些良善;“王”表示圣言的真理,“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这就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这属灵意义(即灵义)被称为内在意义,也被称为属灵-属世意义。

(关于第四种亵渎)

第四种亵渎就是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常去教堂或圣殿,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和其它指定的敬拜形式;在家里阅读圣言,有时阅读信仰书籍;习惯性地早祷晚祷,然而却视圣言中的生活戒律,尤其十诫为无足轻重,在交易和判决中为了利益和友情而行事不诚实、不公义;当淫欲燃起,并催促或允许时,就去行淫和通奸;对那些不放纵自己的利益或名誉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撒谎,说善人的坏话,说恶人的好话,等等。当一个人处于这些邪恶,没有通过厌恶和憎恨它们而从它们当中洁净出来,仍虔诚地敬拜神,如前所述时,他就犯了亵渎罪;因为他将他那不洁的内在与虔诚的外在混在了一起,并玷污了后者。事实上,不从内在发出并存在的外在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行为和言语就是他的外在,思维和意志或意愿是他的内在。人只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出于意志或意愿行动。当思维和意愿的生命充满狡猾、恶意和暴力时,情况必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生命的内在罪行,将流入敬拜和虔诚的言语和行为,就像污水一样玷污它们。

这种敬拜就是“歌革和玛各”(启示录20:8)的意思,并在以赛亚书中被如此描述:

当你们的手满了鲜血时,所献的许多祭物,就是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与我何益呢?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1–17)

这种亵渎不像前者那样是虚伪的,因为处于其中的人相信,他通过与内在分离的外在虔诚就会得救,不知道能使他得救的敬拜是来自内在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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