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588.为了重生,人被赋予将自己的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光中的能力,好叫他可以看到他必须意愿,并由此做什么,以便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段时间可以兴盛,死后得到永恒的祝福。如果他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自己的意愿服从它,那么他就会变得兴盛,并得到祝福;但如果他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于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变得不兴盛、不快乐。这是因为意愿天生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巨大的邪恶。因此,除非意愿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放任其意愿自由的人就会冲进巨大的邪恶,并出于他天生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或自己的满足而掠夺和杀害所有不支持他、不放纵他欲望的人。此外,除非人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理解力完善他的意愿,否则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单独性,以及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行事,只能出于直觉行事,更不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事物,由此认识神自己,从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行使思维和意愿;这种“貌似凭自己”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适应或反应,主动与被动就不可能结合一样。唯独神起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层来说,是从神那里如此行(换句话说,唯独主是主动力量;我们允许自己体验这种主动力量,并且从表面上看,我们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在来说,我们实际上是从神那里行动的)。从对这些事实的正确感知中可以看出,当人意愿的爱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时,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当它没有被提升时,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而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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