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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