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节 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存在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
214.字义上的圣言存在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因为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两种在先或内在意义,同时存在于属世意义,即字义中,如前所述(TCR 210, 212节)。但现在我要详细解释它们如同同时存在的。在天堂和世界上有两种次序,即相继次序和同步次序。在相继次序中,一个事物接替另一个事物,并随另一个事物而来,从最高直到最低;而在同步次序中,一个事物紧挨着另一个事物,或说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并排存在,从最内层直到最外层。相继次序就像从顶端到底座,或从最高到最低按台阶排列的圆柱;而同步次序就像在同心圆中从中心到最外在表面的连贯物体。我现在要解释一下相继次序如何在最外层或最低层变成同步次序。情况是这样的:相继次序的最高事物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内层;相继次序的最低事物则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外层;相对来说,就像按台阶排列的圆柱下沉时,变成在一个水平面上连贯的一体。同步次序就这样从相继次序中形成;这在自然界和灵界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如此。因为处处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后,最初通过中间趋向于并行进到它的最后。但必须清楚理解的是,纯净有不同的层级,而这两种次序都取决于纯净的层级。
至于圣言: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世意义按相继次序从主发出;它们按同步次序存在于最外层中;因此,圣言的属天和属灵意义同时存在于它的属世意义中。当人理解了这一点时,他就可以看到,圣言的属世意义如何成为其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容器、基础和支撑,以及在圣言的字义上,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如何存在于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此清楚可知,圣言是字义上的圣言本身,因为它里面有灵和生命。这就是主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为主以属世意义来说祂的话。与属世意义分离,或没有它的属天和属灵意义不是圣言;因为它们就像没有一个身体的灵和生命,像没有根基的宫殿,如前所述(TCR 213节)。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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