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由此可知,圣言若没有字义,就像没有任何根基的宫殿,因而像建在空中,而非地上的宫殿,这纯粹是转瞬即逝的宫殿的影儿。圣言若没有字义,就像一座圣殿有许多圣物,中间还有圣所,但却没有容纳它们的屋顶和墙壁。若没有或拿走它们,圣物就会被贼偷走,被地上的走兽或空中的飞鸟毁坏,从而散落四处。它还像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帐幕(其至内在部分是约柜,中间是金灯台、金香坛和陈设饼的桌子)缺少最外围的部分,即帘子、幔子和柱子。确切地说,圣言若没有字义,就类似人体没有表皮,也就是所谓的皮肤,或没有它的骨架,也就是所谓的骨骼。若没有这二者,身体的所有内容物就会分崩离析。它又像胸腔内的心肺失去其覆盖物,也就是所谓的胸膜,以及它的支撑物,也就是所谓的肋骨。或像大脑没有它的覆盖物,也就是所谓硬脑膜和软脑膜,以及它的一般覆盖物、容器和支撑,也就是所谓的颅骨。这就是没有字义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以赛亚书上说,耶和华在全荣耀之上创造遮蔽(以赛亚书4:5)。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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