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2.天堂分为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最高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因天堂有三层,所以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一个属天含义,一个属灵含义和一个属世含义。这和前面说的(210节)一致,也就是说,最初在中间里面,并经由中间而在最末里面,正如目的在起因里面,并经由起因而在结果里面。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圣言的字义,也就是属世之义,包含内在意义,也就是属灵之义,而这属灵之义则包含至内在的意义,也就是属天之义。因此,最外在或最末层的意义,也就是属世之义或所谓的字义,就是这两个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也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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