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的属灵之义表完整和完美,也表综合在一起的整体。数字三的这层含义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及这类事物时,经上就用三这个数字。例如以下经文:以赛亚被吩咐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旁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到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大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提到“三”这个数字;凡提及三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结束和完满的作为,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189.“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否则,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这从“作为”和“在神面前并不完全”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于生命,在此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对此,参看AE 185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道德生命;“在神面前并不完全”是指神性不在这生命中。当此处由“作为”来表示的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时,经上就说它们“在神面前完全”,但当它们不来自这个源头时,就说它们不完全。因为道德生命,也就是人的外在生命,必须要么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要么来自一个非属灵的源头;它不可能来自这两者,也就是说,部分来自这一个源头,部分来自那一个源头,或部分来自天堂,部分来自地狱,因为这将是服侍两个主人,即神和玛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是温水,也不冷也不热。因此,“作为”必须要么“在神面前完全”,要么在神面前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无论我们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道德生命,还是说来自神性的道德生命,意思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属灵生命都来自神性;事实上,属灵之物被称为发出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天堂的所有天使因是它的接受者,故都是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至于何为属灵之物,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48—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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