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的属灵之义表完整和完美,也表综合在一起的整体。数字三的这层含义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及这类事物时,经上就用三这个数字。例如以下经文:以赛亚被吩咐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旁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到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大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提到“三”这个数字;凡提及三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结束和完满的作为,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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