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

21.⑶神性存在是存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诠释启示录 #142

142.启2:15.

142.启2:15.“同样,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东西,就是尼哥拉派教义的人”表示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的人,这违反神性秩序。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AE 107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对此,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将真理与良善,或仁与信分离的人转身离开进入他们所行良善中的天堂的一切流注,他们的良善因此不是良善;因为天堂流入,也就是主通过天堂流入人的爱之良善;因此,将仁之良善从教会的教义中剔除,只接受那些被称为属于信的事物以取代之的人被关在天堂之外;属于他的真理没有生命。进行结合的,是真理的生命,也就是良善,不是没有生命的真理,或没有仁的信。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论述了仁(NJHD 84–107节)和信(NJHD 108–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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