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

21.⑶神性存在是存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揭秘启示录 #31

31.“全能者”表示

31.“全能者”表示祂是或存在、活着,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并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既然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是从来自祂的初始中被创造的,并且没有任何事物不是由此而存在的,如《圣爱与圣智》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是全能者。假如有一个实体,其它一切事物都源于它;这一个实体的一切事物不都与它们按某种次序所依赖的这个实体紧密相连,就像各个链环依赖于顶端的那一环,或像遍布全身的血管依赖于心脏,或像整个宇宙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依赖于太阳一样吗?一切事物都是这样依赖于主的,主是灵界的太阳,那些在这太阳之下的人所拥有的一切本质、生命和能力都源于祂。一言以蔽之,“我们都从祂那里生活,行动和存在”(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至今尚未揭示的奥秘;但现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和《圣爱与圣智》(221节)都解释了它。众所周知,神性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人或天使的思维观念,因为它们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不能感知无限的;然而,为叫它能以某种方式被感知到,主乐意用这些话来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括了天使和人对神性所能属灵或属世地思考的一切;总体上说,这些事就是前面所普遍引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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