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1

21.⑶神性存在是存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揭秘启示录 #137

137.启2:22.

137.启2: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因此,他们必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被虚假严重侵扰。稍后我们会看到,“床”表示教义;“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136节);“苦难”表示来自虚假的侵扰(AR 33, 95, 101节);因此,“大苦难”表示严重侵扰。“床”表示教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正如身体安歇在自己的床上,心智也安歇在自己的教义上。但“床”表示每个人要么从圣言中,要么从他自己的聪明中为自己所获得的教义,因为心智在其中安歇,可以说入睡。在灵界,他们所卧的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床都取决于他的知识或科学和聪明的品质,智者有华丽的床,愚者有鄙陋的床,歪曲者则有肮脏的床。

在路加福音,床就表示这一点: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是指两个人有同一个教义,却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起他的床行走”表示沉思教义;在天上,这句话就是这样来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示教义: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在床角和榻边上必怎样被救出。(阿摩司书3:12)

“在床角上”和“在榻边上”是指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 以西结书23:41; 阿摩司书6:4; 弥迦书2:1; 诗篇4:4; 36:4; 41:3; 约伯记7:13; 利未记15:4-5),“床”、“榻”和“卧室或内室”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论到他,经上说:

他在床头上下拜。(创世记47:31)

又: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又: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示教会的教义,因此,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一个躺在床上的人就出现在我面前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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