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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