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9.(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在自然界,奇妙的事物或效果不是由圣言产生的,因为灵义在那里并不明显;人也没有从内在去接受它本来的样子。但在灵界,奇妙的事物或效果会从圣言中出现,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影响属灵人,就像属世事物影响属世人一样。在灵界,由圣言产生的奇妙事物或效果有很多;我在此只提其中几个。在灵界圣殿的圣所中,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像一颗大星一样闪闪发光,有时像太阳一样闪闪发光;极其美丽的彩虹从它周围的明亮光芒中出现。一旦圣所打开,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圣言的每个真理和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我已经通过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即:当有人将圣言中的一节经文写在一张纸上,并把它抛到空中时,这张纸本身就会以它被裁剪的形式发光。因此,灵人能通过圣言产生各种发光的形式,包括鸟和鱼的形式。但更奇妙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穿的衣服,以至于它们触摸到字迹时,脸本身、手和衣服都会闪闪发光,仿佛他正站在一颗被自己的光包围的星星上。我经常看到这一幕,对此感到大为惊奇。我由此明白了为什么当摩西带着约版从西乃山上下来时,他的脸会发光。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奇妙的事物或效果是由圣言产生的。例如,如果处于虚假的人仰望如位于圣所那样的圣言,那么黑暗就会在他眼前升起,因此圣言在他看来是黑色的,有时仿佛蒙上了烟灰;而如果他触摸到圣言,那么巨大的爆炸声就会随之响起,他被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在那里躺上一会儿,就像死了一样。再者,如果一个处于虚假的人将来自圣言的一段经文写在一张纸上,并把它扔向天堂,那么一种类似的爆炸随之出现在他的眼睛和天堂之间的空中,这张纸被撕成碎片,然后消失不见。如果这张纸被扔向站在附近的天使,同样的事会发生,如我经常所看到的。
通过这种方式,我清楚地看到,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没有通过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在路上就消散了,并像包在纸里的火药被点燃并扔到空中时一样消失了。对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教义真理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甚至穿透到天堂,并与那里的天使产生结合。而天使们自己在从天堂降下来履行下面的某种职责时,似乎被小星星围绕,尤其头部周围;这是一种迹象,表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在他们里面。
此外,灵界有类似地上的事物;但灵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因此,那里有金银和各种宝石,它们的属灵源头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些教义源于圣言的字义。出于同样的原因,在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十二块宝石,被称为乌陵和土明,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到答复。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奇妙的事物或效果是由圣言产生的,这些事物或效果与圣言里面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对它的描述会超出一切想象;因为在灵界,圣言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山,把它们移到远处,抛入大海;等等。简言之,从圣言发出的主的力量是无限的。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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