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9

209.(6)圣言因

209.(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在尘世,圣言并未产生神奇效果,因为属灵之义在世上并不明显,并且人们也没有从内心照它本来的样子去接受。但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是显为可见的,因为灵界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影响属灵之人,如同属世之物影响属世之人。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有很多,我谨在此描述一二。在那里,摆放在圣殿圣所中的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闪耀如大星,有时如太阳,它周围的灿烂光芒则产生最美丽的彩虹。圣所一打开,这种效果就会显现。
我能从以下事实证实,圣言中的每一个真理都闪闪发光:若将一节圣言写在纸上,然后把纸抛到空中,这纸本身就会发光,并显现出它被切割成的形状。因此,灵人能用圣言制造各种闪光形状,包括鸟和鱼。更神奇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所穿的衣服,触摸到字迹时,他的脸、手和衣服就会闪闪发光,仿佛他就站在光芒笼罩的星辰中。我经常看到这种景象,并对此惊叹不已。这也让我明白,摩西从西乃山带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下山时脸上为何发光。
除此之外,圣言在灵界还会产生许多更神奇的效果。例如,若充满谬念的人仰望摆在圣所中的圣言,黑暗就会遮蔽他的双眼,结果圣言在他看来是黑的,有时就像蒙上了一层烟灰。若这人触摸圣言,就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声,把他震到房间的角落里,他会在那里躺上好一会儿,如同死了一样。若充满谬念的人将圣言里的东西抄在一张纸上,并把这纸抛向天堂,在他的眼睛与天堂之间的空中同样会产生爆炸声,这纸会被撕成碎片,并消失不见。若把这纸朝附近的天使扔去,结果也一样。这种事我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这清楚向我表明,那些对教义持有谬见的人无法藉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他们的阅读在上升的路上就会分崩离析,并消失不见,就像点燃后被扔到空中的鞭炮。而那些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对教义的正见之人则完全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会一路上达天堂,与那里的天使联结起来。而天使本人从天而降,下来履行职责时,周围会有小星星围绕,尤其是头部。这种迹象表明,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神圣真理。
此外,灵界有类似世上的事物。不过,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属灵的起源。因此,那里也有金银,以及各样宝石。这些事物的属灵起源就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源于圣言字义的教义。这也是为何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名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样宝石,并且回应就是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来的。此外,圣言还产生许多其它效果,这些效果与其中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巨大,以致没人相信对它的描述。在那里,它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冈,把它们带到远处,扔进海里,等等。简言之,主从圣言所发出的力量是无穷的。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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