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9

209.(6)圣言因

209.(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在尘世,圣言并未产生神奇效果,因为属灵之义在世上并不明显,并且人们也没有从内心照它本来的样子去接受。但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是显为可见的,因为灵界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影响属灵之人,如同属世之物影响属世之人。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有很多,我谨在此描述一二。在那里,摆放在圣殿圣所中的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闪耀如大星,有时如太阳,它周围的灿烂光芒则产生最美丽的彩虹。圣所一打开,这种效果就会显现。
我能从以下事实证实,圣言中的每一个真理都闪闪发光:若将一节圣言写在纸上,然后把纸抛到空中,这纸本身就会发光,并显现出它被切割成的形状。因此,灵人能用圣言制造各种闪光形状,包括鸟和鱼。更神奇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所穿的衣服,触摸到字迹时,他的脸、手和衣服就会闪闪发光,仿佛他就站在光芒笼罩的星辰中。我经常看到这种景象,并对此惊叹不已。这也让我明白,摩西从西乃山带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下山时脸上为何发光。
除此之外,圣言在灵界还会产生许多更神奇的效果。例如,若充满谬念的人仰望摆在圣所中的圣言,黑暗就会遮蔽他的双眼,结果圣言在他看来是黑的,有时就像蒙上了一层烟灰。若这人触摸圣言,就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声,把他震到房间的角落里,他会在那里躺上好一会儿,如同死了一样。若充满谬念的人将圣言里的东西抄在一张纸上,并把这纸抛向天堂,在他的眼睛与天堂之间的空中同样会产生爆炸声,这纸会被撕成碎片,并消失不见。若把这纸朝附近的天使扔去,结果也一样。这种事我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这清楚向我表明,那些对教义持有谬见的人无法藉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他们的阅读在上升的路上就会分崩离析,并消失不见,就像点燃后被扔到空中的鞭炮。而那些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对教义的正见之人则完全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会一路上达天堂,与那里的天使联结起来。而天使本人从天而降,下来履行职责时,周围会有小星星围绕,尤其是头部。这种迹象表明,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神圣真理。
此外,灵界有类似世上的事物。不过,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属灵的起源。因此,那里也有金银,以及各样宝石。这些事物的属灵起源就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源于圣言字义的教义。这也是为何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名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样宝石,并且回应就是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来的。此外,圣言还产生许多其它效果,这些效果与其中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巨大,以致没人相信对它的描述。在那里,它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冈,把它们带到远处,扔进海里,等等。简言之,主从圣言所发出的力量是无穷的。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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