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9

209.(6)圣言因

209.(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在尘世,圣言并未产生神奇效果,因为属灵之义在世上并不明显,并且人们也没有从内心照它本来的样子去接受。但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是显为可见的,因为灵界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影响属灵之人,如同属世之物影响属世之人。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有很多,我谨在此描述一二。在那里,摆放在圣殿圣所中的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闪耀如大星,有时如太阳,它周围的灿烂光芒则产生最美丽的彩虹。圣所一打开,这种效果就会显现。
我能从以下事实证实,圣言中的每一个真理都闪闪发光:若将一节圣言写在纸上,然后把纸抛到空中,这纸本身就会发光,并显现出它被切割成的形状。因此,灵人能用圣言制造各种闪光形状,包括鸟和鱼。更神奇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所穿的衣服,触摸到字迹时,他的脸、手和衣服就会闪闪发光,仿佛他就站在光芒笼罩的星辰中。我经常看到这种景象,并对此惊叹不已。这也让我明白,摩西从西乃山带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下山时脸上为何发光。
除此之外,圣言在灵界还会产生许多更神奇的效果。例如,若充满谬念的人仰望摆在圣所中的圣言,黑暗就会遮蔽他的双眼,结果圣言在他看来是黑的,有时就像蒙上了一层烟灰。若这人触摸圣言,就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声,把他震到房间的角落里,他会在那里躺上好一会儿,如同死了一样。若充满谬念的人将圣言里的东西抄在一张纸上,并把这纸抛向天堂,在他的眼睛与天堂之间的空中同样会产生爆炸声,这纸会被撕成碎片,并消失不见。若把这纸朝附近的天使扔去,结果也一样。这种事我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这清楚向我表明,那些对教义持有谬见的人无法藉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他们的阅读在上升的路上就会分崩离析,并消失不见,就像点燃后被扔到空中的鞭炮。而那些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对教义的正见之人则完全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会一路上达天堂,与那里的天使联结起来。而天使本人从天而降,下来履行职责时,周围会有小星星围绕,尤其是头部。这种迹象表明,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神圣真理。
此外,灵界有类似世上的事物。不过,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属灵的起源。因此,那里也有金银,以及各样宝石。这些事物的属灵起源就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源于圣言字义的教义。这也是为何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名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样宝石,并且回应就是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来的。此外,圣言还产生许多其它效果,这些效果与其中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巨大,以致没人相信对它的描述。在那里,它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冈,把它们带到远处,扔进海里,等等。简言之,主从圣言所发出的力量是无穷的。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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