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9.(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在尘世,圣言并未产生神奇效果,因为属灵之义在世上并不明显,并且人们也没有从内心照它本来的样子去接受。但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是显为可见的,因为灵界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影响属灵之人,如同属世之物影响属世之人。在灵界,圣言所产生的神奇效果有很多,我谨在此描述一二。在那里,摆放在圣殿圣所中的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闪耀如大星,有时如太阳,它周围的灿烂光芒则产生最美丽的彩虹。圣所一打开,这种效果就会显现。
我能从以下事实证实,圣言中的每一个真理都闪闪发光:若将一节圣言写在纸上,然后把纸抛到空中,这纸本身就会发光,并显现出它被切割成的形状。因此,灵人能用圣言制造各种闪光形状,包括鸟和鱼。更神奇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所穿的衣服,触摸到字迹时,他的脸、手和衣服就会闪闪发光,仿佛他就站在光芒笼罩的星辰中。我经常看到这种景象,并对此惊叹不已。这也让我明白,摩西从西乃山带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下山时脸上为何发光。
除此之外,圣言在灵界还会产生许多更神奇的效果。例如,若充满谬念的人仰望摆在圣所中的圣言,黑暗就会遮蔽他的双眼,结果圣言在他看来是黑的,有时就像蒙上了一层烟灰。若这人触摸圣言,就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声,把他震到房间的角落里,他会在那里躺上好一会儿,如同死了一样。若充满谬念的人将圣言里的东西抄在一张纸上,并把这纸抛向天堂,在他的眼睛与天堂之间的空中同样会产生爆炸声,这纸会被撕成碎片,并消失不见。若把这纸朝附近的天使扔去,结果也一样。这种事我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这清楚向我表明,那些对教义持有谬见的人无法藉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他们的阅读在上升的路上就会分崩离析,并消失不见,就像点燃后被扔到空中的鞭炮。而那些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对教义的正见之人则完全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会一路上达天堂,与那里的天使联结起来。而天使本人从天而降,下来履行职责时,周围会有小星星围绕,尤其是头部。这种迹象表明,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神圣真理。
此外,灵界有类似世上的事物。不过,其中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属灵的起源。因此,那里也有金银,以及各样宝石。这些事物的属灵起源就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源于圣言字义的教义。这也是为何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名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样宝石,并且回应就是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来的。此外,圣言还产生许多其它效果,这些效果与其中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巨大,以致没人相信对它的描述。在那里,它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冈,把它们带到远处,扔进海里,等等。简言之,主从圣言所发出的力量是无穷的。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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