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9.(6)由圣言的灵义产生的关于圣言的奇妙事物或效果。在自然界,奇妙的事物或效果不是由圣言产生的,因为灵义在那里并不明显;人也没有从内在去接受它本来的样子。但在灵界,奇妙的事物或效果会从圣言中出现,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影响属灵人,就像属世事物影响属世人一样。在灵界,由圣言产生的奇妙事物或效果有很多;我在此只提其中几个。在灵界圣殿的圣所中,圣言本身在天使眼前像一颗大星一样闪闪发光,有时像太阳一样闪闪发光;极其美丽的彩虹从它周围的明亮光芒中出现。一旦圣所打开,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圣言的每个真理和一切真理都闪闪发光;我已经通过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即:当有人将圣言中的一节经文写在一张纸上,并把它抛到空中时,这张纸本身就会以它被裁剪的形式发光。因此,灵人能通过圣言产生各种发光的形式,包括鸟和鱼的形式。但更奇妙的是,当有人用打开的圣言擦脸、手或穿的衣服,以至于它们触摸到字迹时,脸本身、手和衣服都会闪闪发光,仿佛他正站在一颗被自己的光包围的星星上。我经常看到这一幕,对此感到大为惊奇。我由此明白了为什么当摩西带着约版从西乃山上下来时,他的脸会发光。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奇妙的事物或效果是由圣言产生的。例如,如果处于虚假的人仰望如位于圣所那样的圣言,那么黑暗就会在他眼前升起,因此圣言在他看来是黑色的,有时仿佛蒙上了烟灰;而如果他触摸到圣言,那么巨大的爆炸声就会随之响起,他被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在那里躺上一会儿,就像死了一样。再者,如果一个处于虚假的人将来自圣言的一段经文写在一张纸上,并把它扔向天堂,那么一种类似的爆炸随之出现在他的眼睛和天堂之间的空中,这张纸被撕成碎片,然后消失不见。如果这张纸被扔向站在附近的天使,同样的事会发生,如我经常所看到的。
通过这种方式,我清楚地看到,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没有通过圣言与天堂建立联系;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在路上就消散了,并像包在纸里的火药被点燃并扔到空中时一样消失了。对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教义真理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他们对圣言的阅读甚至穿透到天堂,并与那里的天使产生结合。而天使们自己在从天堂降下来履行下面的某种职责时,似乎被小星星围绕,尤其头部周围;这是一种迹象,表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在他们里面。
此外,灵界有类似地上的事物;但灵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或说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因此,那里有金银和各种宝石,它们的属灵源头是圣言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被描述为十二样宝石,因为其城墙的根基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些教义源于圣言的字义。出于同样的原因,在亚伦的以弗得中有十二块宝石,被称为乌陵和土明,通过这些宝石从天上得到答复。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奇妙的事物或效果是由圣言产生的,这些事物或效果与圣言里面真理的力量有关。这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对它的描述会超出一切想象;因为在灵界,圣言的力量足以倾覆大山小山,把它们移到远处,抛入大海;等等。简言之,从圣言发出的主的力量是无限的。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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