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7.如今,传达或产生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已经被揭示出来了,因为现在教会的神性真理正在走向光明,这些真理就是构成圣言灵义的真理。当这些真理在人里面时,圣言的字义就无法被歪曲。因为圣言的字义可以转向任意方向:如果它转向虚假,那么它的内在神圣性就会灭亡,它的外在神圣性也随之灭亡;但如果它转向真理,那么它的神圣性仍然存在。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TCR 260, 508节)。约翰看见天开了,然后看见一匹白马,以及他看见和听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召集所有人来赴大筵席(对此,可参看启示录19:11-18),就是指灵义将在这个时候被打开。兽和地上的君王即将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争战(启示录19:19),以及龙追赶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甚至追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洪水一样,要淹没她(启示录12:13-17),是指然而,这灵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被承认。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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