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在接下来的历史时期,传达或产生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没有被揭示,因为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是极其简单的人,以至于无法向他们透明;即便透露给他们,对他们来说,它也没有什么用处,他们也不会明白。在他们的时代之后,黑暗笼罩着整个基督教界,先是因为许多异端的传播,后是因为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位格是马利亚的儿子,而不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的决议和法令。由此产生了当今称义的信仰,这种信仰教导说,要按顺序靠近三个神。当今教会的每一个细节都依赖于这种信仰,就像身体的各个部位都依赖于头部一样。由于圣言的一切都被用来证实这种错误的信仰,所以灵义无法被揭示;如果它被揭示了,他们会把它用于同样的目的,由此亵渎圣言的真正神圣性,从而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将主从教会中移除或逐出。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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