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这个时代过后,能使人明白圣言属灵之义的对应学并未被揭示出来。这是因为初期教会的基督徒都是些极为简单的人,故属灵之义无法揭示给他们。这属灵之义即便被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什么用处,因为他们不明白。他们的时代过后,黑暗开始笼罩整个基督教界,先是因为许多异端邪说的蔓延,不久是因为尼西亚会议针对永恒的三神性位格和基督的位格是马利亚之子,而非耶和华神之子所作的决议和裁定。如今称义的信仰即源于此,该信仰教导说,要依次靠近三个神。当今教会的每一个细节皆依赖于这个信仰,如同人体的各个部位皆依赖于头部一样。由于他们用圣言中的一切来证明这个错误的信仰,故属灵之义无法被揭示出来。否则,他们会为同样的目的而运用这层意义,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从而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将主从教会逐出。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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