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5

205.古代外邦民族

205.古代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起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有对应关系,如树木、各种鸟兽、鱼类和其它所有事物。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制作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它们为快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把这些形像不仅摆在他们的圣殿中,还摆在自己家里,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想起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因此,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和蛇的形像,以及孩子、老人和童女的形像;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谨慎和狡猾,孩子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然而,当对应的知识失传时,他们的后代因这些形像被古人摆在圣殿之内和周围,就开始拜它们为神圣,最终拜为神明。出于同样的原因,古人在园子和小树林里照着其中不同种类的树木进行敬拜,也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因为园子和小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与这些有关的某种事物;因此,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它下面的天堂。对应的知识保留在许多东方民族中,甚至直到主的降临,这一点可从东方的智者来拜刚出生的主看出来:

因此,一颗星在他们前头行,他们带来了礼物,就是黄金、乳香和没药。(马太福音2:1, 2, 9-11)

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那颗“星”表示来自天堂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一切敬拜都是从这三种良善中发出的。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没有任何对应的知识,尽管他们敬拜的一切细节、摩西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和典章,以及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纯粹的对应。原因在于,犹太人内心是偶像崇拜者,因此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意知道在他们的敬拜中,有什么东西表示某种属天和属灵事物,或说他们敬拜的任何部分具有属天或属灵的意义,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敬拜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神圣的;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正因如此,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至于他们几乎不知道永生的存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预言了主,并预言了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他们天国,而不是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一个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个关注他们永恒救恩的弥赛亚。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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