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5

205.古时,外邦民

205.古时,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仪式起源于对应学。这是因为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对应的含义,这不仅适用于各种树木,还适用于各种鸟兽,以及鱼类和其它事物。通晓对应学的古人为自己制作了各种对应于天上观念的形像,并以此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之类的事物。因此,他们不仅将这些形像摆在他们的神殿中,还摆在自己家里,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联想到它们所表示的天上观念。正因如此,埃及以及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和蛇的形像,更用不说孩子、老人和少女的形像了。牛犊和公牛表属世人的情感和力量,蛇表感官人的精明和狡猾。孩子表纯真和仁爱,老人表智慧,少女表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学逐渐丧失后,他们的后代因这些形像被古人摆在神殿之内或附近,便开始视它们为神圣,最终奉之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古人在园子和树林中根据不同种类的树木进行敬拜,也在大山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与之相关的某种事物。例如,橄榄树表爱之良善,葡萄树表出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理性良善与真理;大山表最高天堂,小山表在它之下的天堂。直到主降世之时,对应学一直保存在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一事实从主降生时,东方智者来拜祂可以看出来。因此,有星星在他们前头行,他们还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这三样礼物(马太福音2:1,2,9,10,11)。在他们前头行的“星星”表从天堂得来的知识,“黄金”表属天之善,“乳香”表属灵之善,“没药”表属世之善;一切敬拜都是从这三种良善发出的。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全然不知对应学,尽管其敬拜的一切细节,摩西给他们所立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对应。这是因为犹太人内心里其实是偶像崇拜者,因此具有这样的秉性:他们甚至不想知道他们的敬拜中存在任何具有属天或属灵之义的东西,因为他们以为其敬拜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神圣的。因此,若将属天、属灵之物揭示给他们,他们不仅会拒绝,还会进行亵渎。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永生的存在。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即使整部圣经都是关于主的预言,并预言了祂的到来。他们拒绝祂的唯一原因在于,祂指示给他们的是天上的国,而非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一位弥赛亚来,好让他们凌驾于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而不是想要关注其永恒救赎的那一位。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