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5.古时,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仪式起源于对应学。这是因为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对应的含义,这不仅适用于各种树木,还适用于各种鸟兽,以及鱼类和其它事物。通晓对应学的古人为自己制作了各种对应于天上观念的形像,并以此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之类的事物。因此,他们不仅将这些形像摆在他们的神殿中,还摆在自己家里,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联想到它们所表示的天上观念。正因如此,埃及以及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和蛇的形像,更用不说孩子、老人和少女的形像了。牛犊和公牛表属世人的情感和力量,蛇表感官人的精明和狡猾。孩子表纯真和仁爱,老人表智慧,少女表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学逐渐丧失后,他们的后代因这些形像被古人摆在神殿之内或附近,便开始视它们为神圣,最终奉之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古人在园子和树林中根据不同种类的树木进行敬拜,也在大山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与之相关的某种事物。例如,橄榄树表爱之良善,葡萄树表出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理性良善与真理;大山表最高天堂,小山表在它之下的天堂。直到主降世之时,对应学一直保存在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一事实从主降生时,东方智者来拜祂可以看出来。因此,有星星在他们前头行,他们还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这三样礼物(马太福音2:1,2,9,10,11)。在他们前头行的“星星”表从天堂得来的知识,“黄金”表属天之善,“乳香”表属灵之善,“没药”表属世之善;一切敬拜都是从这三种良善发出的。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全然不知对应学,尽管其敬拜的一切细节,摩西给他们所立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对应。这是因为犹太人内心里其实是偶像崇拜者,因此具有这样的秉性:他们甚至不想知道他们的敬拜中存在任何具有属天或属灵之义的东西,因为他们以为其敬拜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神圣的。因此,若将属天、属灵之物揭示给他们,他们不仅会拒绝,还会进行亵渎。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永生的存在。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即使整部圣经都是关于主的预言,并预言了祂的到来。他们拒绝祂的唯一原因在于,祂指示给他们的是天上的国,而非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一位弥赛亚来,好让他们凌驾于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而不是想要关注其永恒救赎的那一位。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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