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5.古时,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仪式起源于对应学。这是因为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对应的含义,这不仅适用于各种树木,还适用于各种鸟兽,以及鱼类和其它事物。通晓对应学的古人为自己制作了各种对应于天上观念的形像,并以此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之类的事物。因此,他们不仅将这些形像摆在他们的神殿中,还摆在自己家里,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联想到它们所表示的天上观念。正因如此,埃及以及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和蛇的形像,更用不说孩子、老人和少女的形像了。牛犊和公牛表属世人的情感和力量,蛇表感官人的精明和狡猾。孩子表纯真和仁爱,老人表智慧,少女表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学逐渐丧失后,他们的后代因这些形像被古人摆在神殿之内或附近,便开始视它们为神圣,最终奉之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古人在园子和树林中根据不同种类的树木进行敬拜,也在大山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与之相关的某种事物。例如,橄榄树表爱之良善,葡萄树表出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理性良善与真理;大山表最高天堂,小山表在它之下的天堂。直到主降世之时,对应学一直保存在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一事实从主降生时,东方智者来拜祂可以看出来。因此,有星星在他们前头行,他们还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这三样礼物(马太福音2:1,2,9,10,11)。在他们前头行的“星星”表从天堂得来的知识,“黄金”表属天之善,“乳香”表属灵之善,“没药”表属世之善;一切敬拜都是从这三种良善发出的。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全然不知对应学,尽管其敬拜的一切细节,摩西给他们所立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对应。这是因为犹太人内心里其实是偶像崇拜者,因此具有这样的秉性:他们甚至不想知道他们的敬拜中存在任何具有属天或属灵之义的东西,因为他们以为其敬拜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神圣的。因此,若将属天、属灵之物揭示给他们,他们不仅会拒绝,还会进行亵渎。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永生的存在。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即使整部圣经都是关于主的预言,并预言了祂的到来。他们拒绝祂的唯一原因在于,祂指示给他们的是天上的国,而非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一位弥赛亚来,好让他们凌驾于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而不是想要关注其永恒救赎的那一位。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