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02

202.我被教导,存

202.我被教导,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之人具有如此属天的性质,以至于他们与天堂天使交谈,并能通过对应与他们交谈。因此,他们的智慧状态是这样:凡他们在地上所看到的东西,他们不仅属世地思想它,同时还属灵地思想,从而与天堂天使联合思想它。我进一步被教导,创世记(5:21-24)提到的以诺和他的伙伴从这些人的口中收集对应,并把这种知识传给后代。因此,在亚洲或中东的许多国家,尤其在迦南地、埃及、亚述、迦勒底、亚兰或叙利亚、阿拉伯、推罗、西顿、尼尼微,对应的知识不仅存在,为人所知,还得到了发展;它从那里传到希腊,但在希腊却变成了神话故事,这一点可从古希腊著作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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